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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春节城区有限开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时间:2012-01-05 14:56:25  来源:  作者:

关于2012年春节城区有限开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2012年“有限开禁”工作会议和市城管委《关于2012年春节城区有限开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根据《诸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春节城区有限开禁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做好今年的“有限开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表达喜悦心情的传统习俗,是营造欢乐、祥和、喜庆节日气氛的重要手段。学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体,加强对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是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从构建和谐诸暨的高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有限、有序、安全”要求,加强对这项工作领导,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学生安全。

二、明确要求,领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城管会对今年开展“有限开禁”工作的目的、要求和规定,各校要明确“有限开禁”时间和燃放区域。燃放时间:2012115农历十二月廿二)凌晨零时起至201226农历正月十五24时止。燃放区域:市区东至环城东路(包括阳光花园小区)、南至环城南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环城北路区域内,除交通主干道、城市广场、西施殿景区、西施故里旅游区、大桥、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陶朱山等山林绿地,胜利路、万寿街、花园岭等砖木结构老房较集中的火灾高危区,气库、油库、加油站等危险场所,供电、电信、广电线路走廊、小高层住宅区等区域以外,允许在其他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教育,落实责任。各校要立即组织一次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要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教育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城区学校要通过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媒体,利用班会课、晨间谈话等时间,对学生做好“有限开禁”精神的学习和宣传,了解“有限开禁”的时间、燃放范围及要求,并以班为单位做好张贴工作。

要对学生开展一次集中教育。要教育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燃放,必须在经有关单位批准允许销售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并在家长或其他成人的指导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在规定时间外、划定的危险区域内燃放,严禁由窗口、阳台向外燃放,严禁购买和燃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烟花爆竹,严禁购买和燃放擦炮、拉炮、砸炮、“窜天老鼠”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危险品种和各类彩珠筒。通过告家长书、家访、校讯通等形式,积极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限开禁”的有关精神,教育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有限开禁”的要求,提醒家长带头执行“有限开禁”的精神,确保“有限开禁”顺利、有序开展,确保每个家庭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

 

 

诸暨市教育局

一二年一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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