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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起诸暨中学定向招生办法中的问题解答

时间:2011-06-28 15:16:24  来源:  作者:

                      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负责人就有关优质重点普高实行定向招生政策答记者问
    日前,市教育局正式发文公布了《关于优质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诸暨中学定向招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也随文下发。
    意见明确:自2012年开始,我市将把有关优质重点普通高中(诸暨中学)当年并轨生计划不少于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
    我市为何要实施这一意见?这一意见施行后对诸暨教育有什么影响?具体又将如何实施?……近日,记者就定向招生制度改革中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市教育局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实行优质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的改革?
    答:开展优质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改革,是我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
    通过这项改革,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学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从而有利于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矛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实施素质教育 。
    问:优质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的总体思路是怎样的?
    答:我市优质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的总体思路为:自2012年开始,把有关优质重点普通高中(诸暨中学)当年并轨生计划不少于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该部分学生简称为定向生。定向生招录总体按“资格确认、指标到校、统一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底线控制(设置最低控制线)、分校录取”的办法进行。
    问:学生报考定向生,对户籍有什么要求?
    答:现行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并轨生仅限于诸暨籍学生,而定向生计划属于并轨生计划的一部分,因此,报考定向生对象也仅限于诸暨籍学生。而且为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防止可能出现的投机性非正常转学现象或者学籍与学生就读学校分离的“挂读”现象,《诸暨中学定向招生实施办法》对报考该校定向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作了明确规定:第一,现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2012年和2013年报考的,均要求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所在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学籍。上述学生在《实施办法》下发之后转学的,不再享有定向生报考资格。第二,自2014年起报考的,须从七年级第一学期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所在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个学年学籍。第三,今后,凡在市外就读的我市户籍初中学生报考的,则须在九年级第一学期起已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定向生报考资格)。
    同时,《实施意见》中也明确,符合有关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军转干部子女进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均可享受报考资格。此外,因定向生名额分配以我市初中学校当年诸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为基数,对报考定向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有严格的规定,定向生名额也是分配到我市初中学校,所以,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我市户籍学生将不参加诸暨中学定向招生名额分配。
    问:定向生名额指标如何分配?
    答:诸暨中学定向生名额指标将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诸暨中学定向生名额指标的具体计算办法为:2012年和2013年,依据各初中学校当年诸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和该校近三年初中毕业生上诸暨中学并轨线人数两项指标确定,其中毕业生数的权重分配系数为60%,上并轨线人数的权重分配系数为40%;2014年开始,以各初中学校当年诸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为主要依据,适当与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挂钩。
    市教育局将每年编制定向招生计划并下达各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指标。
    问:定向生如何录取?
    答:诸暨中学定向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校录取,定向生招生设置最低控制线,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2012年,将根据考生志愿的和考试成绩,按当年诸暨中学并轨生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全市最低控制线。录取时先录取定向生,再录取统招生。定向生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初中学校所分配名额,按照符合报考定向生资格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分校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分校录取时,如出现末位有两个或以上考生成绩总分并列,则先比较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若三科总分仍相同,依次比较科学、社会、体育单科考分进行录取;若还出现同分现象,全部录取。如有学校未完成分配名额指标的,则收回未完成部分分配名额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调剂。
    问:没有分配的并轨生名额如何招生?
    答:定向生招生结束后,余下的并轨生名额将全部用于统考招生计划,仍沿用原办法招生。
    问:对这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利民政策,市教育局将如何确保实施过程中的公正、公平?
    答:其实招生工作是否公正、公平,既是广大市民广为关注的热点,也是这次我们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为确保这项制度公开、透明,早在《实施意见》出台前,我局就围绕定向招生改革的愿景、办法、现实性、公正性等问题,进行了近一年的广泛论证、意见征求工作,力求对定向生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有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和预测研判,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避免因实施方案不完善而导致操作过程中出现差错或引发争议。
    我局已明确今后将按工作进程及时公开定向生分配的所有信息,包括公布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公布定向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分配方案,对学生报考定向生的资格予以确认并公示等。此外,加强定向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我局将全程监督定向招生工作,加强对定向生资格审核、学籍管理、综合表现评定等方面的监管,开展工作指导、业务质询、环节监督、问题查处等督查工作,并将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专门的接访部门,接受大家的工作监督。一旦发现学校有工作失职、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事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校长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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